本报讯(日前,我区发放首批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补助资金56万元,43家企业享受补助。
自2015年6月启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以来,我区相继出台了《舟山市普陀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》和《舟山市普陀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》,采取差别化政策,“以奖代补”形式,对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,以关闭、清洁能源替代或提标改造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项目予以适当补助,有效推进了能源结构调整优化,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留住舟山好空气助力。
我区首批共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66.18蒸吨,包括已报废或年检不合格的燃煤锅炉、重油锅炉34台,通过天然气、电、生物质等方式重新改造4台以及其他方式淘汰5台。